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自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几点: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自首之所以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是因为行为人再犯可能性非常的小,所以给与一定的鼓励,自首要符合两个条件才可以成立,自动投案,而不是被动归案,如实供述未掌握的罪行而不是已经掌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业秘密哪里鉴定2023
      商业秘密哪里鉴定2023一、商业秘密哪里鉴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对于企业而言,专利技术就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拥有产品核心专利的企业,可以将其许可给他人使用。......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网络诈骗销赃罪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这个罪名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网络诈骗,二......


·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接受怎么办
      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接受怎么办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接受怎么办1.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书,办案机关如果有当事人倍扣留的财物,我们......


·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
      为了防止公民或者各单位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在该法律条文中,规定了多种罪名,也对特定主体犯罪后如何处......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一、含义诉诸法律是指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为了阻止公开收购,经常以收购者违犯各种法律、法规为由提起诉讼。诉诸法律这种方......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


·招投标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招投标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众所周知,现在很多大型的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标的形式来选择开发商的,但是说到招标,大多数人对它的流程都不清楚,那么,招标......


·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区别有哪些
      一、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区别有哪些两者的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车辆保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车辆保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