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法集资被拘留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非法集资被拘留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非法集资被拘留,说明涉嫌集资诈骗刑事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判决等,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依法及时办理。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2、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3、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人员拘留多长时间呢?
  
  最长37天,超过会转逮捕、被公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安抚其情绪,了解案件的具体经过,对案情做出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其实际情况制作专业的诉讼方案,申请取保候审,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现在买房的时候基本上通过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比较多,所以很多第一次购买房子的人员,......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
      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二、私自开拆、隐......


·监视居住地的期限有多久?
      监视居住地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地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获批的取保候审到期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一、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误工费是指我国的劳动者在受到人身意外时
      误工费是指我国的劳动者在受到人身意外时,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种保护行为。相关的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可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根据自己的实际收......


·一、人员失踪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人员失踪财产分割怎么分?1,人口失踪满两年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满四年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2,宣告为失踪人,由......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了哪些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了哪些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


·行政拘留关押在哪个地方
      行政拘留关押在哪个地方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