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做出刑事赔偿决定执行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2、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刑事赔偿的决定书已经生效,那公安机关就应该依决定书执行,往往是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比较困难,在结果已经出来了的情况下,到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不会特别长的。不过,如果是检察院侵犯到了合法权益,赔偿义务机关是检察院而不是公安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样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样赔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强制执行多久会抓人
      6个月内执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


·一、保险修车误工费车费是否会赔付?
      一、保险修车误工费车费是否会赔付?不会,修车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


·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刑诉法对附带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规定。原告的财产如果因为被告的违法行为而受到侵害,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那么,附带民事诉......


·右手四个手指伤残几级
      大约5至6级,以鉴定为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认罪悔过书怎么写
      生产销售假药罪认罪悔过书怎么写写作格式悔过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悔过书的标题通常是在第一行居中写上“悔过书”三个字。(......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注册资本如何认缴
      公司注册认缴制度,不用再验资了,但是股东门要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有法律责任。认缴的不等于不缴,股东仍需要依照章程规定按期缴纳应该缴纳的注册资本。......


·在我国组织越狱罪怎么判
      越狱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关于这一点相信是我国每一个普通公民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我国将一些犯罪分子抓捕入狱判刑,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希望犯罪分子......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驾没移交检察院会被吊销驾驶证吗?吊销驾驶证是肯定的,检察院不起诉,只是免去了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