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一、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民法典》(2021.01.01生效)、《户口登记条例》有关。
  
  1、《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在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姓名权是每个人都有的,但是具有专用性,任何人不得侵犯,它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若是发现了出现冒名顶替上学,盗用他人名号等行为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状告姓名权的侵权主体。但是例如冒名顶替上学情形时,即使最后获得了赔偿,受害者的权益也已经被侵害,补偿力度可能不够,故此在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姓名权是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是有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


·假释和监外执行区别都有几种
      一、假释和监外执行区别都有几种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什么情况算侵犯名誉权?
      什么情况算侵犯名誉权?一、什么情况算侵犯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


·判断商标侵权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判断商标侵权的步骤是怎样的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一、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可能会按照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


·事业单位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遇到加班的时候,有些人是无偿加班,有些人则是有偿加班,按照法律的规定加班是要给加班费的,尤其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是平......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成为了经济的主要力量,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导致的后果就是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


·商标撤三申请范本是怎么样的?
      商标撤三申请范本是怎么样的?商标撤三申请范本是怎么样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