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解除劳动合同要怎样赔偿

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将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以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这个工人不能胜任这项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合格的;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5)社会保险劳动者按照下列情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受伤;(三)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的;(四)失业;(五)生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


·劳动仲裁部分裁决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部分裁决是什么意思?一、劳动仲裁部分裁决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


·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精神都是正常的,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导致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从而患上了精神病。那像这样配偶身患精神病的时候,另一......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吗
      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吗一、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吗合同到期不续约,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减刑看守所时间算吗
      一、一般减刑看守所时间算吗减刑的起始时间是从判决之日起,不是从羁押到看守所起。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在刑期中会抵扣,如判一年,在看守所关过一个月......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


·医疗诉讼的管辖确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医疗诉讼的管辖由医院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