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替交通事故驾驶证行政处罚是怎么处罚的?
顶替交通事故驾驶证行政处罚一般是吊销驾驶证,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二)、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三)、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四)、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天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怎么做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必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答复通知书》,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提供答复书和相关证据。复议机关进行书面审理,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在判决书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交警在对机动车驾驶者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必须要依法作出。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即使双方应达成了和解,情节严重的,依旧需要承担支付误工费等费用的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被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一、可转换债券的概念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
·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
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一、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嘛?出轨离婚能分到财产,但若不是协商分割的财产,那么原则上只能分得少部分财产。法律依据:《民......
·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吗
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吗?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起诉离婚的手续和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流程是什么?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如今全国各地城市化非常严重,但是依然存在农村地区,农民的权利也是......
·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也是非常的特殊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专门的针对挪用公款进行了全方面的完善,生活中很多人在此之前对于挪用公款还是存在着......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现如今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在生活当中您确实以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话,正......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可能性不大。这种做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合适的,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拒绝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