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立遗嘱和过户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和过户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一、立遗嘱和过户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过户更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获得房屋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但是要处分时,依然要实施过户登记行为才可以依法处分,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二、遗嘱的有关规定
  
  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一)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
  
  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如果设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立遗嘱后丧失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为准。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的规定为准。
  
  (二) 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不动产要过户才可以获得所有权,但是也存在例外,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有遗嘱的,可以基于遗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因此获得的房屋要处分,还是要先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多元化的,我们在对土地拥有使用权以后,可
      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多元化的,我们在对土地拥有使用权以后,可能会将土地租赁出去。在我们出租或者租借别人的土地时,应当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土地的......


·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用人单位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主要是分为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一、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一般企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说明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公司管理安排的员工,公司......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一、什么是企业重组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一、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


·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
      在我们了解了我们国家对于罪犯的处理行为方式上有一定了解之后,可能就会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认罪认罚的一些相关内容,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理由的,结婚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到了,而离婚很显然也就是因为感情破裂。但要是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