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取消监护权是否还要继续实行抚养权?

取消监护权是否还要继续实行抚养权?1、取消监护权一般情况下不要继续实行抚养权,实行人员不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2、实行时间不同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二、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是什么?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监护权和抚养权并不是同一种概念,拥有法定监护权并不意味着拥有抚养权。当然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抚养权是对于孩子进行抚养照顾生活起居等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醉驾处法规定有哪些?
      醉驾处法规定有哪些?(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自然而然雇佣的人是需要支付给员工工资的,那么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明确规定......


·买房是人生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应充分了解
      买房是人生大事,千万马虎不得。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应充分了解所购房产的真实性以及一些房产中介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危害,防止自己掉进陷阱。那么,购......


·署名权转让可以吗?
      署名权转让可以吗?署名权的是著作者享有的一种人身权利,很多人都想知道署名权是否可以像著作权一样可以转让呢?在实际中我们经常看见著作权的转让可以......


·一、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


·一般离婚案怎么争取财产?
      一般离婚案怎么争取财产?为了实现更多获得财产的可能,有些人可能会自作聪明的首先采取措施,如,提前变卖财产(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子卖掉),转移财产......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


·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有的男女在结束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这也可以说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要是分手后一方不履行分手......


·自建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一、自建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拆迁中自建房屋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详细的分析自建房的情况,比如自建房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权......


·医疗费: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