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稽查是劳动局发现你们申报的09年基数有问题,一般需要带着公司的账本,08年账本去劳动稽查部门复查。下限1139是指09年的缴费基数的下限。既不是实发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就是08年你们市平均工资的下线。
  
  就是社保局查你公司的社保交纳的情况的,有几个重点的:
  
  1、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交了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必须全交)。
  
  2、是不是按照实际工资交的社会保险(这个管的比较松,好多单位都是按照公司自己指定的标准交的,而没有问题,这就看你公司跟社保局的关系了)。
  
  3、公司给员工购买的险种是不是齐全,比如本地户口要购买的养老,综合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如果你单位有高危险的工种,如建筑等,工伤是查的重点了。
  
  基本上就这么多。还有空闲的时候你要多看一下当地的保险条例了。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我国没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没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我国的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离婚自由,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限制,但法院要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


·对于高空坠物保险赔么?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高空坠物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对于高空坠物来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应的保险的,现在的高空坠物的现象非常的多,所以伤人的事件也非常的......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刑事拘留流程到底要走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


·房主租赁期间卖房的
      房主租赁期间卖房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然有权继续租赁房屋,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也就是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一)、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


·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多数夫妻离婚时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来说,手续更为繁琐,需要等待法院漫长的判决,因此,时间也更久。不过如果夫妻......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


·随着汽车的普及
      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随着频频发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事件也是很常见。那么今天就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工伤,我们如何获取理赔,理赔金是如何......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怎样要债一、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