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证处办理继承要多久?

公证处办理继承要多久?在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若是能够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那么在当时就可以领取继承公证书。但是,如果说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有漏交的材料,那么需要进行补交,而补交后从材料会在15个工作日后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公证书。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材料1、继承人在前往办理遗产继承前,首先要准备好的就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上的注销卡、死亡后的注销页,都是可以的。2、继承人需要将自己准备继承的房子,拿到房子评估中心进行评价,然后拿到评估中心开具的评估单,并准备好房子的产权证书。3、对于遗产有继承权的所有人,都需要提供自己的户口及身份证。而有继承权的人,包括了死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4、如果说被继承人及其配偶都死亡的,那么继承人需要提供后去世一方的丧偶未婚证明,这个证明可以前往区民政局开具。5、能够作为遗产公证的证人,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而此公证人必须和继承人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6、若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有立下遗嘱或者其它形式的遗嘱,那么继承人必须提供遗嘱,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执行。公证就是通过第三方来认定遗产继承的效力,一般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会进行公证,公证申请应当缴纳一定的证据材料,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必要时,应当当事人亲自到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会的,国企的职工如果做出了醉驾的违法行为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


·打架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打架拘留一般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


·租赁房屋违约怎么处理?
      租赁房屋违约怎么处理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商品房的情况下,会选择考虑购买回迁房。但其实回迁房与商品房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因为......


·暂予监外执行的考验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现代刑事案件的发生频率变多,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我们都要了解一些。犯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监,另一种是监外执行,那......


·对于法院要逮捕如何执行?
      一、对于法院要逮捕如何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


·最新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