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定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定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5、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
      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在道路上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话,是需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伤残评定的。评定结果可以作为另一方对自己赔偿的结......


·试用期未满有工伤待遇吗?
      试用期未满有工伤待遇吗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一个,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然,公司法允许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可......


·买房子开盘注意事项是什么?
      买房子开盘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清楚开盘流程开盘时,购房者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等,真正的用在选房看房的时间其实很短,经过长时间的等待,购房者心理会......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


·关于捡到东西算不当得利吗?
      不当得利,这个词在《民法典》中经常有提及,生活中存在很多不当得利的行为,就比如我们在道路上或者是其他的场合捡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多人就会疑......


·分居几个月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几个月可以自动离婚一、分居几个月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提出......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佛山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佛山市......


·最新夫妻债务承担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夫妻债务承担解释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


·老公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老公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生活中,老婆发现老公出轨的,通常不会马上就离婚。此时老公会祈求老婆的原谅,同时也会写下一份保证书。那么就这......


·司法鉴定精神病人需要多长时间?
      我们通过法制节目,经常会看到有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法院要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