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没有医保卡如何报销
  
  1、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交满三个月以上,第四个月才生效,才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保险生效以后,让公司统一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并不需要住院证明。
  
  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一般情况下,若个人未领到医保卡,可以到医保中心做一张专门用来看病的临时卡,以方便就医。
  
  3、报销资料申请报销时需带齐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历等材料。
  
  4、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再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乘(75+年龄乘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是报销80%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是不报销的。
  
  三、医疗保险保险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律规定自愿补偿也算敲诈吗?
      当事人出于自愿进行赔偿的,并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而敲诈勒索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方式强行索取财物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面部毁容的标准司法鉴定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关于毁容的事件,如美容院滥用药物导致毁容,或者女明星被烧伤致毁容,或者殴打致毁容,这些情况经鉴定后涉事人员都要进行赔偿。那......


·租赁合同有哪些形式 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在实际进行租赁的过程中,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当事人一般都会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但由于不是很了解法律,在租赁合同的形式上面可能就拿捏不准了,也不知道......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的高管能否在上市公司任职吗
      控股股东的高管能否在上市公司任职吗一、控股股东的高管能否在上市公司任职吗在我国控股公司的高管不可以在其他上市公司或平行公司担任职务。《......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版权又可称为著作权,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很多人通过网络来发表作品,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件时有发生......


·行政拘留最长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多久时间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


·一、他人上户口不能分割财产吧?
      一、他人上户口不能分割财产吧?上户口不一定能分到该家庭的财产,因为要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分配财产,没有遗嘱的要按法定继承人的第一、第二顺序......


·夫妻离婚九江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离婚九江抚养费的标准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