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欠钱不还抓住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住人怎么办?当街抓住欠钱不还的人,可以立即报警,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应当区分不同的原因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的,显然是需要今年法律规定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是涉及到对方没有经济清偿能力的,则可以协商进行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处理。很多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还自己钱的时候,就会特别的冲动,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仅可能要不回自己的债权,而且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
      一、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入室盗窃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造成了恶劣影响的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


·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法院依旧会受理此案件,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院判决后可以执行他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


·购买期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期房不同于现房,此时虽然开发商获得了国家的批准,可以就期房进行预售,但此时毕竟房屋尚未修建好,因此要是因为期房便宜而选择购买期房的话,此时也......


·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在发生交通交给你事故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害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选择走保险的程序,这样处理......


·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
      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一、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收到......


·期待利益构成要件
      期待利益的构成要件,是期待利益能否成立所应具备的条件,它对于具体确定期待利益范围,至关重要。期待利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期待......


·一、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方法有哪些?
      一、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的方法有哪些?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


·看具体情况定
      看具体情况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


·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二、是由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按《劳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