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闯红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闯红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关于闯红灯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类似于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驾驶员本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机动车,一方其实只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后,也得根据各自的责任才能进一步确定赔偿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我国的八大重罪中就包括了抢劫罪,自然《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规定也是比较重的。行为人若有抢劫行为的话,由于这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就会被......


·先强奸后通奸要怎么定罪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行为人先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但日后双方之间可能又进行了通奸。像这样先强奸后通奸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付多少年
      父母抚养孩子并不是一辈子的,总是有一个期限。而通常情况下是在孩子小的时候进行抚养,那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此时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离婚孩子抚养......


·涉外抚养费律师如何处理?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


·离婚判给男方女方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很多时候,双方在孩子抚养方面无法协商解决。如果法院通过审理,最终将孩子判给男方......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较大判多少年?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较大判多少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年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为了防止发生我国的民事法庭的司法资源被过度的浪费,民事法庭统一按照国家的规定向案件的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


·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毒2克请律师可以减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则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高铁建设非常的快,高铁就是我们国家的名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铁路会经过自己的耕地或者土地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


·不服刑事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是否有时效
      一、不服刑事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是否有时效?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