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一、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想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我们可以这样做:
  
  第一步,证据收集,主要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等。
  
  第二步,救济途径:首先,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以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其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再次,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 绿色通道 ,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最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者维权找哪个部门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三、面对拖欠方,劳动者如何维权?
  
  《劳动法》中有相关条款,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向工资拖欠方讨一个说法。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还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到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
      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所处理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组织或法人的仲裁裁决。二、涉外仲裁裁......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一、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民间借贷是不会坐牢的,这个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只涉及到民事纠纷,没有构成违法和犯罪行......


·一、重婚罪一方不知情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重婚罪一方不知情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不知情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之前不知情的第三者不能告重婚罪,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第三者明知......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如果......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吗?
      一、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吗?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十倍赔偿的前提条件:1、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


·工伤鉴定后家属要求法医鉴定可以吗?
      工伤鉴定后家属要求法医鉴定可以吗?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故而工伤鉴定后家属要求法医鉴定一般是不可以的。二、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


·一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一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有哪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为了保障转......


·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如果存在着拆迁的话,那么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大小来进行补偿标准的确定的,赔偿标准一般由当地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