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
在这种情况下:
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
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
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
注意:
1、不可能存在担保人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抵押,后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质押问题。因为登记本身已具有对抗效力,不可能重复登记。
2、不可能存在留置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留置与质押都需要转移担保物权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3、不可能存在质押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质押需要转移担保物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二、担保权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权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
1、先有抵押权的,不可能再产生质权、留置权或抵押权。
因为在抵押权的情况下,担保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当然其也不可能转移该抵押物的占有而设立另外的质权或留置权。同时,因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担人也不可能以抵押权为标的再设立一个抵押权。
2、先有质权的,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担保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承诺转质可以,且转质权优先。但责任转质无效。
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留置权优先。
3、先有留置权的,也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质权优先于留置权。
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后设立的留置权优先。
二、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规则
1、“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基本原则;
2、“登记优先”原则;
3、“公示要件完备效力均等”原则;
4、“法定优先”原则。
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效力的确定
在确定担保物权竞合效力问题时,各国一般都有具体的归责。但根据物权法的原理,可以抽象出担保物权竞合效力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
(一)、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为物权法上的原则。法律直接规定某种担保物权的产生条件,一般是出于一些政策原因和对特定法律的保护。并且因为其构成要件和效力都已为法律明确规定,比起约定担保物权来更加容易为第三人了解。因此,法定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
(二)已公示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未公示的担保物权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未公示的担保物权无法为第三人所知,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一般法律赋予已公示的担保物权更高的效力。而且,这也可以从另一方面督促当事人主动及时履行公示手续。
(三)善意取得的担保物权具有较强的对抗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意在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善意第三人和所有人之间的利益。善意取得制度对质物和留置权竞合的效力以及在质物、留置物上设定抵押权的效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成立在先的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担保物权
根据权利在先原则,成立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后成立物权的效力。先成立的物权压制后成立的物权,后成立的物权若有害于先成立的物权,后物权将在先物权实行时被排斥。因此,在竞合的多个担保物权都已满足公示要件或者都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时,成立在先的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担保物权。
看了我们我们整理的关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后,您对于这一法律词汇也有了一定了解了。相信以后遇到担保物权竞合的问题也心里有底了。如果您对担保物权竞合还有其他问题想要深入了解或者有法律问题急需解决,您都可以跟我们网站律师描述问题,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答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什么叫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一、什么叫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
·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
·公司主动解除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吗
公司主动解除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吗一、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出租方为个人的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能是1—2%。企业......
·没有相关证明就代表未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和员工即使是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也必须要秉着一种互相负责任的态度。首先,用人单位这一方应该给员工出具相关的证明,其次作为员工来说,也不......
·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一、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哪些?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概念区别、服务对象区别、辩护人与代理人异同等。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闯了黄灯会扣分吗
闯了黄灯会扣分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
·妨碍警察捉赌怎么处理
看具体情况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
·下逮捕通知书有多严重?
下逮捕通知书有多严重?很严重,首先意味着,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能重复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