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职工去世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职工去世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公民的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继承,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二、遗产的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存缴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本身就扣除了当事人的一部分工资,所以直到当事人去世之前,住房公积金内的账户余额都是职工的个人财产,其实从职工退休以后,职工本人也能把住房公积金给提出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关于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关于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注意事项关于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人的注意事项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指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对......


·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发现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


·销售确认书(一)
      (凭卖方样品买卖)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费用,对于不同的人群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来说,......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时候会给双方带来很大的纠纷。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困扰。另外,工程质量出......


·什么案件能够适用刑事和解
      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有:(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


·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


·劳动合同一年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起算?
      劳动合同一年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