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疫情期间隔离扣奖金吗

疫情期间隔离扣奖金吗
  
  一、疫情期间隔离扣奖金吗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被隔离的员工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辞退被隔离的员工。
  
  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受疫情影响,企业不得解除被隔离人员劳动合同,并且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不计入职工医疗期。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疫情影响不计入职工医疗期,不能辞退被隔离的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共有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常常将夫妻共有财产认为是家庭财产,同时也把家庭财产的组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下,这两者是有区别的,现在我......


·?
      ?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劳动者过了实习期,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让劳动者享受正常的公司福利,但有些单位为了私利总是在拖不与劳动者......


·票据权利救济的选择
      在商业实践中,经常会发生票据纠纷或票据遗失,被盗、灭失等情况,作为:失票人的经营者,通常运用票据诉讼、申请公示催告、票据挂失、遗失声明四种手......


·2023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近几年,公路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公路建设使交通更为便利,从而又使经济得到进一步......


·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今智能手机的普遍应用,使叫外卖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目前市面上外卖平台很多,从业人员素质也良......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没有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债务纠纷实践中的运用还是十分频繁的,其不仅关乎债务人、债权人两者的利益,同时也可能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区分清......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了对方有外遇行为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而实践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此时多半也是通过......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1.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