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
  
  一、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不能证明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以上因素,那老人去世以后,肯定要按照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分配遗产的。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老人生前的遗嘱中所分配的财产如果侵犯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遗嘱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律规定车祸人伤怎么处理 一、法律规定车祸人伤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车祸人伤怎么处理一、法律规定车祸人伤怎么处理?(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离婚两年后抚养权争取是否可以?
      离婚两年后抚养权争取是否可以?一、离婚两年后抚养权争取是否可以?是可以的;但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


·工程发包原则有哪些
      工程发包原则有哪些规定?在工程承包之前,有发包资格的单位会事先贴出招标广告,有能力的单位会竞相投标,发包方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则确定承包方,然后......


·不算赌博。捕鱼机属于违法,不退钱不算赌博
      不算赌博。捕鱼机属于违法,不退钱不算赌博,如果捕鱼机是国家禁止的机型的话,被公安机关查到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凡具有押分、退分、上分、加分、返分......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


·贩卖毒品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


·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般来货,在劳作过程之中意外受伤的,需要及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伤势是否属于工伤,若鉴定属于工伤的,需要再行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


·一、被认定为是醉驾驾照何时吊销?
      一、被认定为是醉驾驾照何时吊销?被认定为是醉驾驾照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会吊销,严厉的打击和排查酒驾、醉驾等这些行为已经成为了对交通道路事故预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