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
  
  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违规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并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维持原合同条件续签,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公司进行重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大规模裁减人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5、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最后,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出现以上几种情况,或是地方有特殊规定等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所以有些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辞退就可以拿经济补偿金的,最好要先明确是否属于有权主张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
      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2、编号编号的书写......


·欠款太多最多拘留多久?
      欠款太多最多拘留多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


·工作违规受工伤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国家关于劳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入铺开,职工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对于发生工伤事故时再也不是不知所措了,而是知道勇......


·肖像权的侵犯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的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那么肖像权的侵犯条件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自己利用自己肖像权的权......


·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
      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攀金的少女奉子成婚,闪婚的年代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现在法律允许离婚,但是离婚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一、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不需要承担的,但子女继承遗产时,需要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


·是否要代通知金
      是否要代通知金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离婚调解书要么是离婚判决书。而实践中,要是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