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过户吗?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在我区,划拨性土地转让需经市人民政府以及该用户所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见,该用户因为没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所以无法办理。一、什么是划拨性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转让、买卖此类土地有何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性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拥有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居民购买的房屋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单独的土地产权使用证,居民无权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此类土地的房产过户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咨询拉萨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划拨性土地的房产不能上市交易。因此房产过户一定要向当地房产管理局咨询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什么类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如何认定的?教育机构侵权责任以受害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区分为: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当......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


·营业执照被人冒用会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被人冒用会有什么后果这个事情比较严重,如果对方因使用贵司营业执照卖的的产品给消费者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有可能贵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是用来管理公司的,而企业法也同样是用来管理公司的,从这一作用来说,公司法和企业法的用处有了明显的重叠。那么......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不可以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


·国家赔偿有哪些方式2023
      国家赔偿有哪些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现在随着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多样化,人们看病就医也就越来越来方便,选择性也就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一、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辞退员工不同赔偿的情况主要有:(一)在试......


·开放商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开放商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


·协议离婚抚养权执行不执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除了要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还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严重纠纷的案件并不在少数。一般来说,协议离婚之后,法院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