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一、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法律中规定的证人资格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证人资格是什么?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把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之一,但对什么是证人及证人证言没有明确定义。一般认为,所谓证人是指知晓案件情......


·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房子转租,但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过这个转租合同的效力怎样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


·充值会员费非法集资是怎么处罚的?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某单位采取交会员费,然后进行返点收益的行为,这是非法集资的类型之一。一般来说,需要交会员费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展下线,吸引......


·商标撤三无效是自始无效吗?
      一、商标撤三无效是自始无效吗?不是自始无效,“自始无效”的意思是从申请注册之日起开始无效,因该商标权而产生的事实都不复存在,能恢复的要恢复......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是哪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是哪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


·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中出现没钱还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主要是在债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却是不具有还债能力,当然也有那种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此......


·取保候审后多久起诉,依据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多久起诉,依据是什么?众所周知,近几年犯罪事件不在少数,犯罪分子被逮捕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有相关时间限制的,......


·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一、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