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醉驾检察院第一次通知是做什么?

一、醉驾检察院第一次通知是做什么?
  
  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不必害怕。由于危险驾驶罪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罪,应该判处拘役,且拘役最长期限才6个月,而刑事诉讼的跨度时间又比较长,为了避免出现判决的刑期少于羁押的期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时,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此时检察院找家属主要有两个事项:一是告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二是再作一份笔录,询问公安机关是否违法,落实前面的供述是否真实。
  
  二、法院对醉驾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到检察院一般会进行审查起诉。这种小案子,一般这个阶段不会太久。十天半个月的。到法院以后,法院再审查案卷,也不会太久。总共一个月左右出判决。这样的案子一般看地方以往判例。县里的公检法都商量过,上级法检也发过文件,不许判缓刑。不过就算不判缓刑,一般就是拘役几个月,去改造改造。
  
  案件移送到法院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建议咨询检察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合相关法律资料,小编告诉了大家醉驾检察院第一次通知是做什么,一般来说,醉驾是刑事案件,检察院作为公诉方,要仔细对证据进行审查。决定起诉的,会及时告知当事人家属,让其找好委托代理人,并告知其开庭审理时间和地点等。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债权转让何时无效?
      公司债权转让何时无效?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在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


·期待利益损失最终由谁举证
      期待利益损失最终由谁举证一、期待利益损失最终由谁举证人民法院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1、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


·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报捕的情况是什么?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报捕的情况是什么?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


·一、二手房合同已签购房毁约定金怎样赔偿?
      一、二手房合同已签购房毁约定金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售房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


·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
      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一、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
      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


·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需要注意什么?
      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需要注意什么?一、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需要注意什么?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


·水利工程质量规范2023年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规范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水利工程是我国比较重要的一项工程,关系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同时,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严格的评定标准,只有经过......


·打架案件受理以后怎么处理
      其实所有的打架的案例到最后追究到真正的原因的话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如果真的涉及到自己特别重要的权益的话也不会选择用这么暴力并且无知的方法来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