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之前,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显然也不能将该决定视作事后强制执行行为所执行的基础决定,它被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所吸收。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南通五险一金查询与缴纳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作为每一个公民的生活保障,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就以南通为例,南通五险一金查询与缴纳比例是......


·坦白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总是会犯错误。那么这个错误如果已经严重到需要用法律来解决。就会存在一个我们是否自己自愿的去说出自己所犯错误的情况,如果是......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一、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


·取一样的店名算侵权吗
      不算侵权。但是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登记办理的话是办理不了的。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


·混凝土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
      混凝土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财产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是随处可见,因为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一系列赔偿问题也经常发生。通常情况下,您都是以协商为准,如果协商不成的,才会......


·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之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作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23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火爆,商品房价格飞涨,许多低收入家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火爆,商品房价格飞涨,许多低收入家庭都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梦,因此,国家为了满足低收入者的居......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是怎么决定的?
      全国离婚案件高发,在最近几年的其中一年中根据统计,全国离婚案件就有一百多万件,增加的比例也处于上升状态。如此频繁的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纠纷是一......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