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实习工资。实习工资是由实习公司发放的,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所得,也是要扣税的。那么实习工资扣税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惑。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6、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通过法律文件,您一定已经知道了实习生的工资达到一定标准后,也是要扣税的,也了解了实习工资扣税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也为您提供了具体的扣税标准。如果你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的法律困惑,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


·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
      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二、......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


·打群架参与者会判刑吗
      按实际情况,参与聚众斗殴有可能属于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送达日期?
      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送达日期?在人们日常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条规去规范人们的各项活动,这是现如今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条件,它们合理的保障了......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你希望不通过法院而离婚分割财产,那只能是双方自愿。其次,如果双方都能达成协议,那可以......


·江油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因为证物的真伪存疑,这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比较繁复的,而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对于身......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


·民法总则扶老人在被讹时有哪些
      民法总则扶老人在被讹时有哪些保护性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2006年南京发生的彭宇扶老人被讹诈事件引......


·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夫妻一方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当事人的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