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人再婚去世房产继承人包括哪些?

老人再婚去世房产继承人包括哪些?
  
  一、老人再婚去世房产继承人包括哪些?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再婚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该房产一半的产权。剩下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其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上海市各区公证处本网站首页均可查询。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交费—收件窗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再婚家庭老人去世之后,由于可能的继承人较多,故此其在去世之前,一般会先拟定遗产分配其名下的财产。若是来不及订立遗嘱的,即必须要按照顺位方法来继承死亡主体的房屋等财产,由于此时相当于无偿获得财产,故此需要按照规定纳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


·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
      结婚以后离婚彩礼钱还以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认罪是缓刑的必备条件吗?
      您都知道缓刑,一个人犯了罪之后先是判刑,服刑时间过后一般都会有缓刑来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说缓刑对罪犯来说意义和作用都是非常的大的。......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误工费的赔偿规定及标准,其实法律中对误工费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分情况考虑的,在工伤中的误......


·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听到普通老百姓关于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一些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它毕竟影响着一个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投入到使用当中,......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对方要赔偿误工费,但没有收入证明,那么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对方是全责,也要赔偿误工费,拿不出收入证明也没事的......


·离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现在还是有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父母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情况,此时一方获得了孩子抚养......


·丧失继承权的效力都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效力都有哪些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诉法第227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227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