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交警会扣人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交警会扣人吗?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交警不会扣人。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二、交通警察执法职责是什么?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交通事故发生,不管情节有多么严重,都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案件的调查活动的,比如说可以通过对于现场进行调查以及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但是不能够随意的限制人身自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一、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


·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一、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


·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
      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一、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有可能性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


·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一、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


·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一、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承担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


·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矿工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矿工五天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判断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判断一、医疗过错的概念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1、旧过失理论所谓旧过失理......


·所要补交的信息:
      所要补交的信息:1、身份证号码;2、姓名;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二、......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