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二、农民朋友拥有哪些土地权益?
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朋友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这一点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也就说农民朋友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权,同时农民朋友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出让、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等方式来转让土地的经营权!所以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将得到长期保障,不会因为土地改革而受到影响!
农民使用土地受到哪些限制?
1.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虽然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对于土地的使用管控也变得非常严格。
2.土地买卖: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违规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即使是经过土地确权,但国家却是在保障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开展的土地确权,所以即使是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也不能够进行土地买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土地闲置:土地确权登记、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的开展,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闲置浪费土地等行为,此点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闲置三年以上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4.土地滥用:土地滥用只要是指破坏土地、非农业用途使用耕地等行为,这些行为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权有诉讼时效吗
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权有诉讼时效吗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企业倒闭了会面临很多种未解决的情况,就比如您所关心的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会根据......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股东无偿赠与土地缴纳什么税金
股东无偿赠与土地缴纳什么税金一、股东无偿赠与土地缴纳什么税金?1、受赠方: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
·中院发回重审改判机率大吗?
中院发回重审改判机率大吗?一审判决也是法院综合全案,审理查明后依法作出的,一般情况下很少会出现错判,除非有新事实、新证据的出现,不然二审中绝大......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流程?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流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
·民事代理行为是诉讼标的物吗
民事代理行为是诉讼标的物吗?民事代理行为是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有形财产,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
软件著作权查询有两种方式:1、查询人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进行线下查询;2、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官方网站进行自主查询。网上查询不用缴纳费用,如......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房产的分配由夫妻双方自主协商,故而是否可以将房产划分给孩子,由夫妻自己确定。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在婚期间的合法收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