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吗?如何办理?
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
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随着社会发展,诈骗的手段也在变化,有的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给很多人带来了损失。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是很多人迫切想了解的,......
·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
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公司强迫员工停薪留职是一种变相苛扣的行为,在用人单位苛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其他侵权赔偿原则是什么?
其他侵权赔偿原则是什么?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
·偷税漏税300万如何处罚?
偷税漏税300万如何处罚?逃税数额达到300万的,怎样量刑要依据逃税额占应缴税额的比例而定,但如果是第一次逃税并且补缴税费的,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有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高楼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不少人缺乏道德素养,或者是由于不小心所致,导致日常生活中的高空......
·去法院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说起去法院离婚,从法律上来讲,其实也就是进行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此时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当事人去法院离婚的条件有哪......
·父母无力还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母无力还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可以续期吗?
您都知道,房屋土地的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就是为什么买房的时候会有70或者40年产权一说。既然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势必会有到期的一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