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无效的16个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
  
  5、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的财产;
  
  6、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8、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9、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
  
  10、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1、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12、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13、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导致遗嘱无效;
  
  14、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
  
  15、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
  
  16、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一般只有当事人来亲自处理;对于所订立的遗嘱形式有很多种,这就要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之外,都需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能确定遗嘱的有效性,如果立遗嘱存在有被强迫的情形,这种遗嘱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税务股东投资比例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税务股东投资比例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股东出资是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区别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区别是什么?在建筑工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大多数的人们还不知道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区别,认为履约保证金和......


·2023故意伤害打人公安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打人公安怎么处理?故意伤害打人公安要处理规定根据一个具体情况,如果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的话,就依照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


·产品专利权时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不涨条款要进行约定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不涨条款要进行约定吗?要进行约定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


·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什么情况要返还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


·公司辞退员工的三种违法辞退的赔偿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的三种违法辞退的赔偿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的三种违法辞退的赔偿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


·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


·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
      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人们驾驶小汽车必须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拿到驾驶证才行,这也是基本的常识性知识。可是有些人还没有拿到驾驶证,就开车上路,更......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


·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在明明有配偶,但和他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才算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