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一、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其标准是: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017年,涉及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22个省市自治区还将实行还林15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应该属于林地。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二、退耕还林土地是否能确权?
分3种情况来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2、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退耕还林土地能转让吗?
退耕还林地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也有讲到“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因此,要注意的是,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
·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解除辩护关系的原因、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
·法院对“虐待、遗弃”的认定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在事实认定时应审查相关证据能否反映损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状态这一显著特性。“遗弃”指的是......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
·身份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身份证是我们公民身份的证明。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个人业务的办理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您应及时地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以免产生不......
·战时拒绝征召、军事训练罪怎么认定?
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是军事训练还是要正常进行的。因此,就有必要进行军人的征召以及训练。但是却会有人拒绝。如果是战争时期这样做就是违法的。那......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
·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因为生活困难,实施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情有可原,我们您也都能理解。但是生活中,有些人不思进取,只想不劳而获,甚至以盗窃为业,对于这种行为我们......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专利意识比以往更加深透,可申请专利并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但要是专利申请人对所做......
·法院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1、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
·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说到海外并购,就不得不提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有一定的优势就也会有相应的风险。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