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经常遇到有朋友提出对委托代理合同管辖属于哪里的问题?看到的解答也形形色色并不统一,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工商局管辖、也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法院管辖?那么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待委托代理合同管辖问题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及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委托合同的解除、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民法典》第934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的种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民法典》第920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民法典》第932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民法典》第923条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之前有人问我们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是属于工商局还是法院?通过上文中对于委托代理合同管辖、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中提到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对这个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当然如果情况特殊,您也可以找到专业的律师帮您再具体进行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仅凭驾驶员吹气能定醉驾吗?
      一、仅凭驾驶员吹气能定醉驾吗?仅凭吹气不能定醉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经吹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的,因为该检测结果可能受当事人所食用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判重婚罪不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部分被告是对方是谁所进行的,一种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人身损害赔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一、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一)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4S店恐怕是不会赔偿误工费的,相对而言,赔偿交通费的可能性更大些,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考虑到顾客满意度,4S店会进行......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而手里面的闲钱也在增多,有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而手里面的闲钱也在增多,有的人就会选择一些比较好的项目进行投资,让自己的的钱生钱。其中购买商铺可以说是一个......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政府行为公正透明,......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况?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况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