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非常紧张的是借款人的署名必然要亲眼所见。若借款人行使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字落空证明力,不要接管曾经书写好的借字或事后书写的借字,必需要求借款人劈面书写借字。
  
  6、借字本身必需是一张完备的纸,不可以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确凿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字的下部,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字有撕去片面作为抗辩,非常后被法官连结其他证件采取借款人,讯断贷款人败诉。
  
  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3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一、侦查阶段: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


·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恶意逃废债。所......


·假释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假释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假释考验期是从正式假释的那一天开始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


·轻伤害从犯没有批捕可能吗?
      一、造成受害者轻伤害,不被批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打人致他人轻伤一级的,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并......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是什么意思?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是什么意思?一、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1、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
      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


·嫌疑人被批捕就是有罪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就是有罪吗批捕就说明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重要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


·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犯罪主体一般有特殊主体和一般主体两种。而我国法律对这两种主体的定罪量刑也是有区别的,在判罪量刑的过程中明确犯罪主体的......


·保险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保险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保险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有很多家喻户晓、非常出名的公司,这些知名公司的标志就是经过我国工商局的审核,然后该公司的标志受到法律保护以及变得家喻户晓的。但是想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