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需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自合伙企业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最终企业资格终止有一个法定的过程。中间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并结算合伙人内部关系。待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结束后,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原因,立遗嘱是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征得他方的同意。2.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承租人并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违反约定......
·夫妻一方服刑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服刑可以离婚吗?夫妻一方服刑可以离婚,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服刑人员也是公民,而非敌人。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依然......
·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
·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金在公司核名后,首先要用于验资,验资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执照,代码,税务,银行基本户都办好了,表示验资结束......
·赠与合同的撤销期限是多久?
赠与合同的撤销期限是多久?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是享有撤销权的,赠与人可以依照法定事由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但是如果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会导致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