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要看缓刑期间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成功的缓刑,即缓刑遵守了法定义务,表现良好,缓刑期间没有被发现依法应撤销缓刑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注意: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但是在战时缓刑中,如果犯罪的是军人确有立功表现,法院应当完全撤销原判刑罚,对行为人不视为受过有罪判决和不视为有刑事前科的人。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一般是针对于犯罪情节较低,有悔罪表现的,已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所进行判处的刑罚。只要在缓刑期间没有进行犯罪那么犯罪嫌疑人被进行执行原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涉及到在缓刑期间有犯罪情况发生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判处附加刑,并且必须进行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一、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


·一、什么情况辞职可以随时走人?
      一、什么情况辞职可以随时走人?(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里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本法第17条第1款所规定的......


·抑郁症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感情破裂是夫妻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比如抑郁症的时候,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要确定好家庭财......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怎样界定?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怎样界定?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因为各种原因,总会发生学生受伤的事件。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学生......


·老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正
      老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正老人会写字的可以自书遗嘱,不会写字的可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再或者是口头遗嘱等,最简单的就是办公公证遗嘱。二、有效遗嘱要......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一、网签缴纳备案费有依据吗?
      一、网签缴纳备案费有依据吗?网签备案不用缴纳费用,这个过程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人保交强险赔偿范围金额是多少?
      随着车流量的增大和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交强险成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一定程度上减少人身财产损失的必要措施。交强险是国家要求的一种强制保险,在......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


·赠与合同书范本如何书写?
      赠与合同书范本如何书写?赠与合同书范本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


·对商标侵权一般怎么处罚
      商标侵权一般怎么处罚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