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能判几年?故意伤害眼视力重影一般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报告,故意伤害案件报案以后的24个小时之内,公安机关会组织对受害者的伤情情况进行鉴定,一般轻伤以下的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疫情期间不服从隔离判刑吗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1、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赋......


·参与非法集资多久会跑路?
      非法集资的行为的犯罪主体,有单位和个人两种,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在分清楚是何种主体实施的之后,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根据司法实际,可......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1、父母双方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父母双......


·诈骗数额较小但次数较多怎么处理?
      诈骗数额较小但次数较多怎么处理?诈骗数额较小但次数较多可以将诈骗的金额累计来进行计算,然后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一、收费标准(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争议标的......


·假疫苗如何判决,有哪些法律内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疫苗对我们的健康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注射相关的疫苗可以保护我们的身体,不受疾病的困扰。相关的造假以免的相关经营者会处以五年以......


·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
      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一、股东对企业注册资本未缴可以分红吗?一般是不可以分红的,股东分红是按实缴资本比例分配,虽然认缴但没缴足,......


·关于醉酒驾驶犯了什么罪
      关于醉酒驾驶犯了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


·一、由于赌博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由于赌博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