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合同不续签要提早多久通知?一般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三、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公司无故的不续签劳动合同必定就要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结合劳动者实际的工龄还有实际的收入来进行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


·山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
      一、山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山东省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


·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的,男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具体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可是现实生......


·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一、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哪些
      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


·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受处罚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受处罚是怎样的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包含多种类、多要求的各类工程工种,而在这其中工程整体结构构建中砖砌体是占绝大比例的,因此在......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有哪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要多少钱
      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要多少钱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级,代办不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所需要的费用也不同。首先,房地......


·夫妻一方贷款消费个人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贷款消费个人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越来越快速的发展,超高层建筑在我们身边已经屡见不鲜了。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压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