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还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还吊销吗
  
  醉驾法院刑免予处罚还是会被吊销驾照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照有多种情景,如到时不审验的、记满12分以上的,对于醉驾,一旦被判刑,就必须吊销驾照。至于流程,醉驾由交警部门立案侦查完毕后,就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就会将判决书副卷同时送达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凭判决书,就要吊销驾驶员的驾照。
  
  二、醉驾的相关司法规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目前,对于醉驾最直接的是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若是醉驾之后还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失的话,则可能是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个时候根据吸收犯原理,交通肇事罪罪可以吸收危险驾驶罪,最终以交通肇事罪一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什么条件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摩擦继而被辞退的情况很是常见,而由此就牵出了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经济补偿金的......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国家在很多方面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通过法律的制定,确立人民的权利。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合......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要件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


·退休后车祸受伤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退休后车祸受伤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计算的,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因此,也属于具体损失。实际生活中,退休......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电力改造工程质保期时间多长?
      电力改造工程质保期时间多长?相信不用我说您都知道,电对于我们有多重要,晚上走在路上,如果没有电灯的照明,我们根本没办法看见路面,并且,这样......


·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
      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如何解决这样的纠纷?一、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可以报警,让警察调解,如果是房子本身安全保障不好导致被盗房东是有赔偿责......


·非法分包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承担的处罚是: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企业在全面考虑发展战略、竞争状况、管理能力、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公司管理层确定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控制......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


·摩托车交强险伤残赔偿比例是多少?
      由于摩托车高速启动时具有一定的风险,许多人为了避免安全隐患会为摩托车缴纳强险。这样在摩托车除了一定的事故后,保险人可以按照法律条款进行一定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