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四中新增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已经归入了强迫劳动罪。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此罪的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文自此,相信您对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已经有所了解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可以成为童工的,但此时雇佣童工劳动的并不一定就会涉及到到刑事犯罪,必须是违反相关规定,安排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同时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这样才有可能构成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
      遗嘱根据实际的书写人不同,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其中自书遗嘱很显然就是指由继承人自己来亲子书写遗嘱。而这样的遗嘱也是要满足条件后才有效......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被起诉了怎么办?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被起诉了怎么办?信用卡欠款还不上被起诉了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对方协商的方式,分期还款,然后达成调解。欠信用卡还不上银行起诉也不一定......


·德大铁路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力度很大,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建设会占用农村土地。作为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那么,德大铁路征地......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长时间欠款不还,或者欠款人无意归还,借款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会因为别人借钱迟迟不还而......


·现金支票怎么取钱?支票的签发流程是什么?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交易越来愈频繁。很多商人不直接在商品交易中选择使用支票进行资金支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安全。银行在看到支票之后,......


·刑事申诉的程序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判决有时候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案件判决不服,没有特殊情况的,法律是保护当事人申诉的权利的,但刑事申诉的程序法律是有......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