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综上所述,植物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产权权属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一、买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以证明个人有还款能力。如果......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呢社会上因为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农民工来讲,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最后还被拖欠工资,......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社保交了几年不交可以拿出来吗?
      社保交了几年不交可以拿出来吗?社保交了几年不交的情况下,是可以拿出来的。如果社保交几年后就?不交了,由于社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也就是......


·民事诉讼立案规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规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民事诉讼立案所需材料一、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


·开标、评标和中标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开标、评标和中标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投标文件应该在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否则将原件退回。开标时要求投标文件处于密封状态,只有在开......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无父母孩子监护人是谁
      无父母孩子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的抚养和监护权的规定,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