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处理费
  
  (一)重大事故
  
  (1)全部责任8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2)主要责任6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3)同等责任4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4)次要责任2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二)特大事故
  
  (1)全部责任10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2)主要责任7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3)同等责任5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4)次要责任3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三)重大事故逃逸?24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四)特大事故逃逸?3000元,依据《国92.价费字216》。
  
  发生交通案件后,这类交通管理部门还应积极地收取这类办案费用。这类费用的收取按照我国的物价定制规定进行收取,按照这类人员在交通案件中的责任进行划分。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


·国家公诉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一般人不了解的名词,比如国家公诉,也许有人会问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国家......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被借款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


·因疫情公司大规模裁员如何赔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赔付额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非常关注关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公平公正的来进行工伤赔偿......


·最新河源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认为,抢夺公私财物要是数额不大,并且情节显著轻微的话,则不构成犯罪。由此可见,要构成抢劫罪,必须要满足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各个地区在这......


·高中学生在宿舍打架怎么办?
      高中学生在宿舍打架怎么办?1、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对受伤的同学及时治疗,对当时双方(或几方)加以控制稳定情绪,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及家长取得联系......


·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报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怎么办?
      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怎么办?经济仲裁时效期超出可以去法院选择诉讼。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