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库券或其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二、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包括什么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货币价值表示的财产权利凭证,并被作为替代货币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收益要求权,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进行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融资活动的凭证。与有价证券诈骗罪有关的有价证券是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亦即公债券。公债券由国家发行,由国库(国家财政)作为还款保证,它对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一)国库券是指为解决急需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其以面值发行,过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转让,到期则由国家还本付息;(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除国库券之外的载明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如保值公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等,但不包括非国家发行的本票、汇票、支票、存单、委托付款凭证、股票、公司或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必须以财产权利为内容、表明一定的财产价值。必须以一定的票面货币价值加以表示。某些证券虽然是以财产权利为内容的,但其本身未以票面价值加以表示,如物品寄存凭证、运输部门的行李托运单和提单等,都不是有价证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批准出国吗
      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批准出国吗?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出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


·遗赠扶养协议没写日期是否有效
      我国现在已经初步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很多老年人都是只有一个孩子,却是年轻人要承担两个家庭的养老责任,所以现在年轻人的养老负担比较重,家庭的供养......


·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经审理查明,被......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在现代生活中,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法人接受业主群体委托,对园区整体实行维护与服务行为。物业公司作为独立......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认定合同追认。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


·犯罪构成二阶层的内容有哪些?
      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包含以下内容:客观违法,主观有责。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


·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
      一、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