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抽逃出资后补足出资的是否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补足出资的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的。要是公司股东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又持续投资,且其最终抽逃注册资金的准确数额无法确认,但其抽逃出资行为对公司经营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一般不会构成抽逃出资罪。要是因此抽逃出资涉嫌犯罪的,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积极补足出资、赔偿损失等,争取无罪或不承担刑事责任。二、股东抽逃资金能否否定其股东身份股东抽逃资金是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的。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结果使其丧失股东的身份,这样公司的注册资金仍然保持充足,不损害他人利益。三、抽逃出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对抽逃出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作为经济社会重要主体之一,对于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法人也具有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法人的民事行......


·遗产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遗产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


·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共同抚养权吗
      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共同抚养权吗?可以共同抚养孩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可以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书具体怎么写?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书具体怎么写?一、建筑工程分包协议书具体怎么写?建筑工程分包协议书承包合同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产品侵权责任精神损害可以得到支持吗?
      产品侵权责任精神损害可以得到支持吗?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遇到产品侵权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会给受害人造成人身和财产的一定损害。此时受害......


·打架致人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打架致人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
      法院财产保全超诉讼标的额可以吗??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践中如果是夫妻离婚的话是否也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