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一、单方解除劳动有哪些赔偿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用人单位在解除这类劳动合同时,应与这类劳动者进行协商,如对方同意解除的,可以不用赔偿这类赔偿金。如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相应的劳动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法抗辩权的种类是什么样的?
      合同法抗辩权的种类是什么样的?一、合同法抗辩权的种类是什么样的?(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


·个体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如何办理1、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承租人,出租人也是可能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而此时既然违反了合同约定,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那现实中,出......


·父母离婚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子女有财产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


·一、对于离婚后是否告重婚罪?
      一、对于离婚后是否告重婚罪?是否可以告重婚罪就要根据自己来进行确定,重婚罪是属于自诉的案件,一般是由本人亲自到法院进行起诉。夫妻双方方离......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开庭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1、如果起诉立了案,到传票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起诉费用是多少?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即从立案到送达判决。立案后多会开庭是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以下两种:第一,如果......


·一、在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
      一、在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有效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