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有哪些规定《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婚姻当事人双方在办理时,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这类案件的过错方赔偿自身的合法损失。在分配这类婚姻财产时,应照顾这类案件受害一方的权益,多分配这类婚姻财产,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权利人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中应当要有基本的信息,实用......


·监护人的责任承担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监护人的责任承担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一、监护人的责任承担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


·2023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有哪些财产不能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


·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吗?
      一、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吗?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
      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天而对于法院所作出的裁定的话,他的抗诉期间是5天,两者是存在着一个时间上的差异的抗诉,他主要是......


·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怎么处理
      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怎么处理故意毁坏财物及时修好的也应当适当的进行赔偿,同时也要看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一般也就进行批评教育。而对于故意损坏财......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


·一、交通事故怎样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一、交通事故怎样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明确被告是谁打官司中,被告是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在我国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当员工入职之后,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认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