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1、合同违约赔偿的保证金是遵从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超过法定标准太多),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二、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哪两种表现?1、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2、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合同违约带来的最直接的经济方面的后果就是需要支付经济违约金。经济违约金在进行进行具体支付的时候,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是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确定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  (四)工伤直......


·商标续展申请收文后多久作出决定?
      商标续展申请收文后多久作出决定?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一、申请专利首先要登记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但可能会少分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买方对于人们来说可以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您在选择时会十分谨慎。虽然由于每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选择的房屋也会有差异,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必......


·申请商标续展的哪些情形会被驳回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


·监护人未年人财产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未年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是什么时候实施的?是2014年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人的生育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即使是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国家也只是让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众所周知,女员工有享受产假的待遇。国家对怀孕的......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多几个月
      监视居住最多几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