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法中相关过失犯罪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相关过失犯罪规定是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作用或者误以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而可以避免结果发生。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认识因素。二、过失犯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第一,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和。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乙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即使甲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过失向故意的转化: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对某种法益产生危险,但故意不消除危险,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地,直接认定为故意犯罪。例如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这便由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在我们国家主要是针对犯罪分子的主观异态来进行一些定罪量刑,比如说有一些人,他们是属于故意犯罪,此时相对于过失犯罪来说的话,处罚力度肯定是比较严重一点的,除此之外过失犯罪也是存在着不同类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集资诈骗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如果要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要求此时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而此时对于自然人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与单位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立案标准......


·起诉离婚抚养费要一次性付清吗?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相关问题和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产生纠纷,而离婚夫妻在协议进行处理不果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法院进行裁判......


·什么性质算绑架
      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算是绑架。《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例如,检查不到位,致使遗漏诊断;延误诊断;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并造成患者身体不应有的损......


·中文抢注域名是什么?
      中文抢注域名是什么意思所谓域名主要是指公司在注册网站的时候,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核下依法对公司的网站域名。可是由于公司在域名的时候,不能和......


·对于亲告罪例外的情形有吗
      对于亲告罪例外的情形有吗?是有的;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2、涉......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该怎么进行认定
      要是夫妻因为分居符合了条件,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此时双方在分居期间也是会有一些财产收入的,对于这部分财产需要先做出认定之后,才能知晓是......


·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离咋办?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然而此时,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会出现对方不同意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