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队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作出复核决定交警队的上一级交警队申诉。如果对于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的,且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符合法律的程序规定,那么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作为法院判定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二、怎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这样反而会使你陷入被动,有可能失去这份核心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抑郁症杀人犯法吗
      由于社会生存压力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患上了抑郁症,而抑郁症患者杀人的事情也频频出现在新闻报道之中,相信许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患抑郁症的杀......


·发回重审超期羁押应该怎么办
      发回重审超期羁押应该怎么办一、发回重审超期羁押应该怎么办?发回重审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


·公司法人可以兼出纳吗
      公司法人可以兼出纳吗“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


·根本违约的法律处理办法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法律处理办法是什么?当事人一方出现根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而当一方仅仅出现一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并不获得合同解除权只可......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现在的医患关系都非常的紧张,有的时候是家属故意闹事,想要求得一些物质上的补偿,但有的时候确实是医院这一方也有过错,那么法律也对医院医疗的差错......


·哪些情况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
      土地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财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如果企业出资土地,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只有企业先从国家手里以土地出让的......


·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包括什么行为
      每个犯罪都是由具体的犯罪行为构成的,当然罪名不同,那么实际的犯罪行为就有可能不同。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呢?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还需要......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是怎样的?
      奉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是怎样的?当代社会,信息的公开化对于我国公众监督政府的工作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事实上许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