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房主卖房隐瞒漏水情况怎么办?

房主卖房隐瞒漏水情况怎么办?如果原来的屋主隐瞒了漏水情况,是要负责的,因为在房屋买卖合同里是有规定的。具体的细则如下:“如果房屋主体结构(不包含公共区域:如公共管道、外墙、屋顶等)存在漏水情况,卖方应当在交付房屋之前完成修复。如果卖方未修复,买方在房屋交付后自行修复的,卖方应当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根据以上的条款,可以要求原来的屋主出维修费用,因为他隐瞒了实际情况;如果原房东不想承担责任,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起诉他。另外,如果购买二手房的话,当时要检查好各方面的问题,以免影响入住。二、关于房屋漏水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楼板漏水,可能是楼板本身的质量原因,或者是楼板上的某些管道接口问题,也有可能是楼上居民装修时出了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应该由物业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判断,这是物业公司责无旁贷的。如果是楼上居民装修出问题,由物业公司监督楼上居民修复,或者由楼上居民出资,物业公司修复。如果是楼板或楼板上的管道问题,由物业公司修复,钱从楼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楼板是房屋主体,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所以,在这件事中,是物业失职。就算到法院起诉,也是先告物业,责成物业进行修复,如果物业认为是楼上居民造成的,物业可以申请将楼上居民作为涉案第三方。房屋买卖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房主不该隐瞒自己的房屋漏水的情况。如果确实隐瞒了,应该在事后进行补救,要么对房屋漏水处进行修缮,要么对买方进行经济赔偿。总之,绝不可让买方为房主隐瞒房屋漏水的情况进行买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债务人想自杀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务人想自杀债权人该怎么办一、债权人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


·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鉴于毒品犯罪分子制造毒品的手段复杂多样、不断翻新,采用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情况大量出现,有必要进一步准确界定制造毒品的行为、方法。而实践......


·民事案件不服裁定上诉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不服裁定上诉的期限是多久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在一审法院做出裁定之后,其实很有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裁定结果的情况。而此时要是案......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这些女员工既不想失去工作,但是又以......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法定节假日也即公休日,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对于餐饮业都能够服务业在节假日的顾客是比较多的,不仅不会休......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


·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的责任。在离婚案件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而忽略了监护权。甚至有不少人......


·一.离婚时夫妇的财产分割规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夫妇的财产分割规则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面简称《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


·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怎样的关系?
      当劳动者正式成为单位员工之一的时候,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没有注意到劳动合同中的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那么竞业限制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