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如何,离婚证有什么效力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需要办理结婚证,而要是想要结束夫妻关系的话,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证才行。至于这个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如何,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如何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二、离婚当事人如何领取离婚证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可当场领到离婚证,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因为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使得离婚当事人可当场领到离婚证。
  
  以上就是对“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如何”的具体解答。夫妻结束婚姻关系的,并不是说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的,此时需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取得离婚证才可以。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一、施工进度计划1、编制依据及原则(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因为同居的话,他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共同的生活,不论是生活多长时间的话......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车主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
      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一、哪些人才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


·海外并购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海外并购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


·错判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
      判刑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这个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遇见的比较少,因此很少会有人关注这个问题。但出现的几率小,并不带表完全不会发生,所以在事情......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因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公司都想分一杯羹。我们知道,国家规定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